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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程序
1.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评价相关数据,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完成。
2.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运行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填写安徽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组织辖区内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填写滁州市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把关。
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运行局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二、有关要求
1.所有绩效评价数据均为当。
2.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并附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绩效评价以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为准,后续不得再补充材料。
4.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滁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本次项目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需要申报的或者哟有疑问的欢迎您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