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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项目评价范围
登记备案且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工作站,已经享受过建站资助或者绩效评价奖励的院士工作站不列入此次绩效评价对象。申报绩效评价采取自愿原则。
二、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内容
依照评价办法,重点围绕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四个方面内容,评价院士工作站建站以来工作绩效情况。
三、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程序
(一)院士工作站总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院士工作站要对照备案登记表、合作协议、年度工作计划等,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并网上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书》,上传相关工作站绩效、建站单位性质等证明材料,在线打印评价申报书(一式2份)。非院士工作站承担的工作,不列入绩效评价范围。
申报书填报网址: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填报。
(二)市科技局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各市科技局对院士工作站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出具推荐报告(1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一并报省科技厅。
(三)组织评价。省科技厅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评价等级建议,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四、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项目报送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将推荐报告、汇总表、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书(含附件,一式2份)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