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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各市州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 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 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 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 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中至少有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5%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 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及以上或实用 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 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
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 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湖北省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流程
(一)推荐和初核。由市州组织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对照 标准、严格把关,参考“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已列为工信部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审核公布。我厅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省级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自2021年10月9日开始上传,系统长期对企业开放,市州、县(市、区)经信部门及时审核。
市州经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佐证材料无需报送,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湖北省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
武汉经开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