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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报条件
申报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准备申报资料,向所在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行文推荐。
(三)市经信局对各县区、园区推荐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工作要求
1.按照省经信厅《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规定,未经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请各县区、园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本次项目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需要申报的或者哟有疑问的欢迎您致电咨询!